严查虚假宣传!市场监管总局集中发布五起直播电商领域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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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月 29 日消息,市场监管总局今天发布一批直播电商典型案例,主要为虚假宣传类违法情形,涉及虚假人设售卖网课、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直播间增加虚假人气、广告虚假误导表述、未核验直播营销人员身份信息并保存相关记录备查案等场景。

附具体案例如下: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佛山鹏浅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经查,2025 年 6 月至 12 月,佛山鹏浅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称当事人)借助网络平台通过打造“公务员、警察、创业逆袭”等虚假人设,在私域直播间销售“二类电商项目”网课。当事人主播在直播中宣称自身曾通过广东省公务员考试、曾任职警察后辞职并创业成功,且承诺学员参与项目可“月入过万”,同时虚构限时优惠活动,诱导消费者购买。经核实,该主播实际仅短暂任职辅警,所谓高收益案例极少,优惠价格实为常态定价,构成虚假商业宣传。截至查处时,当事人共向 115 人销售课程,销售额 56.69 万元。另查明,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当事人涉嫌擅自变更住所登记事项。

2025 年 12 月,佛山市南海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并综合裁量案件情节,依法作出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改正擅自变更住所登记的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30 万元的行政处罚。

湖北省仙桃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湖北福泽生态农业技术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经查,2025 年 7 月,湖北福泽生态农业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称当事人)在某平台开展直播推广黄鳝苗,直播宣称“我们合作确保每个人养殖都能养殖成功…… 包你这个成活率,鱼苗成活率必须达到 90% 以上”“我们是和华中农业大学水产研究学院进行合作培育出来的福泽 2 号”“我们提供给你们的都是精苗,经过层层筛选的成活率高达 95%”。直播间内未上架商品或其他链接,由观众在直播间留下联系方式,主播留存客户的电话号码后再进行电话联系,在电话内宣传并详细告知购买方式,由此达到直播引流。经查明,当事人无法提供其宣传的“保证黄鳝苗存活率 90%”以及“华中农业大学水产研究学院培育福泽 2 号”的相关佐证材料,上述行为构成对商品质量、合作来源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2025 年 11 月,湖北省仙桃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并综合裁量案件情节,依法作出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3 万元的行政处罚。

河南省商丘市虞城县市场监管局查处王某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宣传案

经查,自 2023 年 10 月起,王某(以下称当事人)在商丘市虞城县城郊乡某村庄租用一间民房铺设机房,利用本人及他人身份信息购买物联卡 100 多张,申请 87 个可正常登录的直播平台账号,在特定微信群承接业务。接单后,当事人与放单人添加微信好友,按照放单人提供的直播间号、开播时间、所需人数、直播时长等信息,使用控制软件操控机房内 200 部手机登录指定直播间,为直播间提供挂榜、增加虚假人气等服务,完成后收取约定服务费。

2025 年 11 月,河南省商丘市虞城县市场监管局依据《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并综合裁量案件情节,依法作出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4 万元的行政处罚。

山东省临沂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歌尔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经查,2025 年 7 月,临沂歌尔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称当事人)在某平台直播间,未经审查发布“壳聚糖妇科凝胶”二类医疗器械广告,含有“拒绝反反复复”“都可以给你随便地解决”等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内容;发布“七日棒雪莲生态卫生护垫”消毒产品广告,含有“4000 多米雪莲”“40 多种草本”等无法证实内容;发布“蓝莓叶黄素酯软糖凝胶糖果”普通食品广告含“眼干、眼涩、眼疲劳、老花眼、青光眼、白内障”等涉及疾病治疗功能的内容,存在虚假误导表述。

2026 年 1 月,山东省临沂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三款、第五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并综合裁量案件情节,依法作出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0 万元的行政处罚。

重庆市璧山区市场监管局查处迈巴乐台球俱乐部未核验直播营销人员的身份信息并保存相关记录备查案

经查,璧山区迈巴乐台球俱乐部(以下称当事人)于 2026 年 1 月中旬聘用艺名为“莹莹”的直播人员,通过直播的方式对其提供的服务进行营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开展现场检查时,当事人无法提供其聘用的直播人员“莹莹”的身份信息,也无法提供保存相关信息备查的记录。执法人员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当事人立即改正。2026 年 2 月 4 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整改情况开展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在上述问题未整改的情况下,仍在经营场所内违规开展直播营销活动。

2026 年 2 月,重庆市璧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据《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并综合裁量案件情节,依法作出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000 元的行政处罚。